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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實施兩年就大轉彎。考試院院會上周決議將考試受訓的準公務員,由參加一般保險改回公保,最快今年底前上路。但美意引來一○三年及一○四年度錄取的人不滿,因他們只能保一般保險,少了四個月訓練期間的公保年資,盼政府提出補救方案。
但考試院官員指出,當時沒參加公保,就無法回溯,目前沒補救措施。
考試院一○二年時決議,採分階段實施公務人員錄取人員未占缺訓練,為使占缺與未占缺訓練人員權益趨於一致,自一○三年度起,公務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,一律改投一般保險,不再併計公保及退撫年資,約三點五萬人受影響。
但實務運作上,身障特考錄取人員因參加一般保險,不得計入分配機關的員工總人數及身心障礙者人數,以致機關須繳納身障員工進用不足的差額補助費,且一般保險保障少,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因而提出報告,上周經考試院會通過,同意未來訓練期間改回參加公保。
但許多這兩年改保一般保險的人不滿,甚至有人在網路號召當年度考生向考試院及保訓會送交陳情書,爭取四個月訓練時間的公保與退撫年資。
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李逸洋表示,一般保險只有意外死亡跟殘廢才有給付,但是公保給付項目多,才決定改回公保。
李逸洋指出,新制最快今年底前上路,但一○三年及一○四年度考生就是適用當時法規,新制不宜溯及既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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